10月27日,据构卓企服了解,昨日,江西天顺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等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二审行政判决书公开,案号(2021)京行终5399号,审理法院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本案裁判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判决书显示,诉争商标为天顺大药房公司申请注册的“微信”商标,一审法院认为,诉争商标在核定服务上的使用,易使相关公众认为“药品零售或批发”等服务具备“微信” APP或软件的特质,构成对引证商标的复制、摹仿,诉争商标的注册容易误导公众。故判决驳回天顺大药房公司关于撤销诉争商标无效宣告诉讼请求。
二审法院认为,天顺大药房公司的上诉理由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综上大家得知,江西一药房注册微信商标被判无效,那么商标被判无效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呢?下面请看构卓小编详细介绍。
1、恶意囤积及欺骗手段注册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2、侵犯驰名商标权驰名商标,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或者人民法院或者商品评审委员会根据需要认定的一种商标类型。驰名商标享有与普通注册商标相同的权利。
3、侵犯在先商标权
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损害他人的在先权利,商标具有侵犯第三人的既得权利的性质的,可以拒绝注册或注册无效。
4、侵犯在先其他权利
商标虽然获准注册,但如果存在侵犯着作权等在先权利的情况,仍应承担侵权的相关法律责任。即使被诉侵权的注册商标因为已经超过商标法所规定的五年无效期而无法被裁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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