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经构卓企服查询得知,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申请注册“大禹”商标,申请日期为2021年9月23日,商标国际分类涉42类设计研究,目前商标状态为注册申请中。
华为申请注册“大禹”商标的具体用途尚不清楚。资料显示,大禹为夏朝开国君主,因治理滔天洪水而广受世人传颂,还划定九州、奠定夏朝,后人尊称为大禹。
在9月下旬的华为全联接大会2021上,华为副总裁、计算产品线总裁邓泰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便表示,华为明年将推出自研的编程语言仓颉。
华为此前已申请注册仓颉语言、鲁班、鸿鹍等商标。那么,历史人名可以注册商标吗?下面请看构卓小编详细介绍。
法律允许用人的姓名注册商标,名人商标自然也在法律允许之列。名人商标的价值在于利用各类名人姓名做商标,可以不同程度地提高商标的文化附加值,从而提升商品的知名度。
申请注册名人商标时,对在世名人和去世名人两种情形要区别对待。姓名权、肖像权都属于人格权范畴,而人格权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权利”,它与人的生命紧密相连,起于人生,止于人死,因此去世名人不存在人格权的问题,也没有人格权继承的问题。
对于活着的名人来说,首先要尊重他本人的“在先权利”(事先存在的权利),即名人本人对自己姓名、肖像等对象的支配权。用在世名人的姓名做商标,必须首先征得其本人的同意或达成某种协议,而一旦本人同意之后,其他机关无权干涉。
因为去世名人已经没有了人格权,所以法律上并没有禁止注册去世名人的姓名做商标,但这其中存在着“公共资源”的问题。一部分名人的姓名已经不再仅仅属于其个人,比如“鲁迅”,它承载着很多民族精神的内容在里面,已经成为了一种公共资源,注册这样的商标实际上是攫取了公共资源来谋取私人的商业利益,国家审批部门也要考虑到如何分配使用公共资源的问题。
使用名人姓名谐音注册商标的做法,法律上也同样没有禁止。专家指出,商标审批部门在衡量的时候主要依据两个方面,一是注册商标是否易联想到相关名人,二是这种联想是否会对该名人产生影响尤其是不良影响,据此来判断是否批准注册商标。
无论采用哪种方式注册名人商标,关键都要把握好两点:一是不能侵犯在世名人的“在先权利”;二是防止注册不当。商标设计遵循“求异”的规律,名人商标则多少有些占小便宜的心态成分。胸怀大志的企业应更多地追求独创性强的商标,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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