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音乐人赵英俊2月3日因病去世以来,各路好友纷纷发文悼念。从各路亲朋好友的文字中不难看出赵英俊先生是一位十分优秀的人,正如讣告中说赵英俊先生睿智豁达,乐观通透,追求梦想不息,崇尚摇滚不止,在抗击病痛的日子里,依然保持积极的心态面对生活,亦未停止对音乐的探索。
2月5日,赵英俊的遗体告别仪式在北京举行,圈内好友陈思诚、王宝强、柳岩、大鹏、薛之谦、乔杉、包贝尔、黄渤等人现身悼念。
此时,网传的一份赵英俊先生的遗产分配细节引起热议。某位知情人士爆料,赵英俊先生的现金、银行存款、房子将由父母继承,而音乐版权,则交由好友继承打理。
赵英俊先生创作的知名曲目不在少数,如大家耳熟能详的《大王叫我来巡山》、《清风徐来》、《送你一朵小红花》等十几首曲目,都出自他的手。按照那位知情人士的爆料,这些曲目的音乐版权将会悉数转让给身前的好友。
音乐版权该如何继承?
根据现行《著作权法》有关著作权继承的规定,著作权通常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两部分,其中,前者与著作权人人身的存在不可分离,不具有可转让性,不可以由其继承人继承;对于后者,由于这种财产权利与人身可以分离,具有可转让的性质公民死亡后,其生前享有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可以依法由其继承人继承。
而根据现行《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五)项至第(十七)项的规定,著作权中的部分权利是可以继承:
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4、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5、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6、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7、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8、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9、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10、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11、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12、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13、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以上均为财产权利,依法可以发生继承。
简单来说就是歌曲的创作者永远属于赵英俊先生,但歌曲后续的表演权、发行权、复制权等则由继承者行使权力。
其实,熟悉赵英俊的人都知道他十分重视朋友。2020年,赵英俊为自己发起了“赵英俊某些作品重唱企划”项目,找来圈中的好朋友,将他创作的歌曲重新演绎,其中就包括韩红、张靓颖、陈奕迅、张信哲、胡海泉、萧敬腾等13位音乐人,最后将这些重唱歌曲汇成了一张名为《一首歌一个故事》专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