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贵州平塘大窝凼里的“大锅”,作为世界最大单口径、最灵敏的射电望远镜,能探测130多亿光年的区域,大大拓展了人类视野,对促进我国天文学现重大原创突破具有重要意义。
这台射电望远镜的正式名称较为拗口,全称为“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简称为FAST。2016年9月25日,在落成启用时,习近平总书记在贺信中提到“中国天眼”。在2017年新年贺词中,习近平总书记再度点名“中国天眼”。从此,“中国天眼”或“天眼”的字眼逐渐成为了FAST的简称,为人所熟知。
日前,有记者发现,在贵阳市场上有一款叫“天眼”的香烟在售卖。这款“天眼”烟由中国烟草总公司贵州省公司和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出品,据悉已经上市两年了。
提及这包香烟的由来,贵州省烟草专卖局局长、中国烟草总公司贵州省公司总经理高体仁曾在发布会上公开表示,“为了更好地纪念和铭记南仁东先生,为了更好地传承和弘扬南仁东精神,让精神生生不息,用产品讲述故事,我们提出了打造‘天眼’系列卷烟产品的创意和构想……”
香烟出品方的初衷也许是好的,但吸烟有害健康,将一包香烟命名为“天眼”,在外包装上也高度关联,容易让人产生不好的联想。此外,“天眼”香烟是否得到相关方面授权?是否涉嫌商标侵权?
查询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网站发现,早在2017年3月17日,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就申请注册了“天眼”中文商标,2018年4月23日,又申请注册了“天眼 云烟 YUNYAN HTTP://WWW.HYHHGROUP.COM SINCE 2016”“天眼 云烟 FAST SINCE 2016 HTTP:/WWW.HYHHGROUP.COM”,三个商标类型均为烟草制品。
而早在2016年9月25日,“天眼”就在贵州平塘建成,并进入调试阶段。很显然,“天眼”商标被抢注了。有记者了解到,当初烟草公司在使用“天眼”元素及商标时,并没有和国家天文台做过任何沟通。
企业商标碰瓷也好,侵权也罢,都说明“天眼”的品牌价值所在,相关方面在品牌保护上要及时跟上,不能让“天眼”这样的大科学工程品牌频频遭到商业滥用。从某种意义上说,“天眼”不仅仅是一个大科学装置,它代表的是一种国家形象。只有把“天眼”品牌保护好了,才对得起科学家的心血,对得起国家和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