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系渣渣辉!”这句代言游戏广告词相信很多网友听到了都会会心一笑。就是这句广告词让影帝张家辉在内地重新火爆。
张家辉在某游戏广告中因为自己的香港口音,将自己的姓名读作了“渣渣辉”,又随着这则广告魔性的传播效果,“渣渣辉”便火遍了网络,成为了众多网友调侃的对象。
随着“渣渣辉”在网络上热度的飙升,张家辉本人也是察觉到了这三个字可能带来的价值。随后,为防止其他有心之人恶意注册,张家辉便将“渣渣辉”申请了注册商标。
根据中国商标网的检索结果显示,张家辉本人早在2019年5月30日,就申请了“渣渣辉”商标,而且在类别上,张家辉总共申请了全品类的商标,共计45项。
这下,张家辉从源头遏制了抢注“渣渣辉”商标的发生。对此,也是有网友调侃“人们总是嘲笑,干脆收他们点钱。”
看来影帝张家辉不仅演技了得,其个人还有很强的知识产权意识。即使成为被众多网友嘲笑的对象,也没有忘记将自己衍生的“梗”注册为商标,在获取商标权后,从法律的角度合理的保护自己的权益。
不知道大家是否还记得由周星驰导演的著名喜剧电影《功夫》,其中由演员梁小龙演绎的反派人物“火云邪神”,居然也被注册成为了商标。
然而这个商标却不如“渣渣辉”被及时保护,它没能躲过被抢注的命运。
根据中国商标网上的查询显示,早从2014年开始,就有包括“文化传信有限公司”、“广州坡上服饰有限公司”、“西双版纳智鼎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在内的公司陆续注册了“火云邪神”商标,国际分类涉及16类文化用品、25类服装鞋帽、33类酒等。
对于影帝将“渣渣辉”注册成为商标的行为,其实是一种对个人声誉的保护。由于“渣渣辉”是张家辉姓名的谐音,如果未经张家辉本人许可注册或使用渣渣辉的商标,可能会使公众以为使用渣渣辉商标的产品或服务与张家辉具有某种关联而导致误购,从而产生不良影响。
虽然《商标法》对类似的抢注行为有所规范,但不论作为企业还是个人,都应当如张家辉一般提高自身的商标意识,对于有必要的商标,还是要及早进行保护性注册,预防被他人抢注而可能带来的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