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对于注册商标存在一个误区,认为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用在任意产品和服务上。比如,我原先注册一个商标是卖小吃的,后来我转行准备卖奶茶,还能接着用自己的商标,这样行得通吗?
这样做是万万不行的。
因为,注册商标是有类别区分的,你注册在哪个类别,就只在核准注册的产品或服务上享有专用权,并不是注册一个商标就能在所有的商品或者服务上都获得保护。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也就是说,商标只能使用在已注册的类别上,如果把商标使用在未注册的类别上,属于超范围使用。如果恰好别人在你未注册的类别上注册了相同或相似的商标,那么你就构成商标侵权,严重的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并作出经济赔偿。
另外,由于你长期不在核准注册的产品或服务上使用商标,你的商标有可能被他人提出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导致商标被无效。
如果企业或个人真的需要在未注册类别上使用商标,建议大家重新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最为稳妥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