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你的什么?”
“你是我的优乐美啊”
时隔多年,这句经典的广告词依然耳熟能详。
由周杰伦作为超级男主角代言的优乐美奶茶,自2007年登场逐渐打开市场。
我们熟悉的优乐美是奶茶产品的商标,但是却有人提出将“优乐美”注册为家电类商标。
2015年6月,吴某提交申请注册“优乐美YOULEMEI”商标,指定使用于电吹风、厨房用抽油烟机、水加热器等商品上。
优乐美奶茶品牌的经营者广东喜之郎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喜之郎公司)肯定不乐意呀,自己的品牌被别人使用算怎么回事,还可能会使消费者误认是自家旗下产品,说不定会对品牌产生不良影响。
于是,喜之郎公司在吴某的“优乐美YOULEMEI”商标初审公告阶段,对该商标提出异议。
喜之郎公司名下拥有多件“优乐美”、“优乐美U.LOVEIT”相关商标,且商标局认为其在奶茶(非奶为主)等商品上构成驰名商标。
根据《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因此,商标局决定对吴某申请的商标不予注册。
吴某不服该决定,上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日前,该案件线上开庭,不过目前尚在进一步审理中。
此外,构卓查询了解到,喜之郎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提交申请了一件“优乐美”商标,注册在第11类,目前该商标处于等待受理阶段。也许是受此案件影响,喜之郎公司对“优乐美”商标进行了防御性注册。
商标“蹭热度”、“搭便车”的行为屡见不鲜,借助名牌、名人、新闻热点等来抢注商标,成为一些人投机取巧的“捷径”。甚至有人一“标”暴富,被认为“抢注商标比买彩票还赚钱”。
今年以来,新冠疫情的爆发成为大众关注的热点,这在商标抢注贩子眼里也成为“机会”,不惜一切发起“国难财”。以“钟南山”、“李文亮”、“火神山”、“方舱”等为代表的疫情热词,都被申请商标注册。后来,经过商标局的严厉打击,疫情相关的商标申请已实施管控。
不过,这样的行为引发了大众的愤慨,商标抢注现象再次成为焦点。近年来,商标恶意抢注现象是比较普遍的,审查难度大,而且多数时候商标是否违法违规的界定比较模糊,容易被一部分抢注者钻空子。加强恶意抢注的整治和商标注册市场的规范,是行业关注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