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据构卓企服了解,日前,谷爱凌发布祝福北京冬奥的视频一度冲上微博热搜。据显示,“谷爱凌”被多方申请注册为商标。其中,自然人张某于2019年6月申请的11个“谷爱凌”商标已完成注册,国际分类涉及教育教育娱乐、广告销售、灯具空调等;承德市伯乐投资有限公司、天津芳芳和多多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以及自然人申请的多个“谷爱凌”商标状态显示为“等待实质审查”或“商标无效”。
据悉,谷爱凌是中美混血,被誉为“滑雪天才少女”。她于2019年6月宣布放弃美国国籍,加入中国国籍,后为中国队夺得多块滑雪金牌。她还曾与易烊千玺共同出演北京2022年冬奥会火炬传递故事短片《冰雪之约》。
由上可知,谷爱凌商标被多方抢注,那么,商标抢注的应对办法有哪些?下面请看构卓小编详细介绍。
1. 商标异议
商标异议指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不具有合法性,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不应给予以注册的意见。如果异议理由充分,异议成立,原初步审定的商标会不予注册。
2. 无效宣告
我国《商标法》第44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商标抢注
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3. 撤三
我国《商标法》第49条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俗称为“撤三”。
针对逾期不提供使用证据或者证据无效的,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4.法院
无论是商标局的决定或者商评委的决定都不是最终结果,申请人对复审决定不服的,都可以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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