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应该知道,滴滴打车原名是嘀嘀打车,很明显,“嘀嘀”比“滴滴”更适合这个行业一点。但是,嘀嘀公司早先在商标注册上犯了低级错误,没有及时注册商标导致被抢注,最后不得已改名为滴滴打车。
所谓吃一堑长一智,吃过了商标注册的亏,后来嘀嘀公司再面对商标问题,都是十分重视的。
前段时间,嘀嘀公司发现何某申请注册了第43958500号“滴滴摸摸”商标,并且通过了商标局的初审并公告。
嘀嘀公司立马警觉起来,及时对这件“滴滴摸摸”商标提出异议申请。嘀嘀公司的异议理由是商标近似、恶意摹仿、抄袭其引证商标以及侵犯其企业商号权等。
近日,商标局公布了审查结果。
经审理,商标局认为,嘀嘀公司引证的第17833685号商标“嘀嘀”与“滴滴摸摸”商标指定使用商品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但双方商标文字构成不同,读音及整体外观区别明显;嘀嘀公司引证的第12236522号“滴滴打车TAXI及图”、第14229622号“滴滴”等商标和“滴滴摸摸”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不同,因而双方商标未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或服务上的近似商标,如并存使用应不致造成相关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
至于嘀嘀公司关于恶意摹仿、抄袭以及侵犯其企业商号权等主张,商标局认为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最终,商标局决定第43958500号“滴滴摸摸”商标准予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