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男生都是AJ迷,尤其是街头达人和篮球爱好者。一双AJ对于男生来说可谓是神一般的地位,不仅仅是对其疯狂的热爱,也是掏空钱包的存在。
近期,一起涉及到AJ球鞋的侵权案引发了广泛关注,我们来了解一下。
众所周知,我们国内有一家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乔丹体育),出售“乔丹”品牌的运动服饰。
而AJ(AIR JORDAN)是美国耐克公司旗下知名的球鞋品牌,该系列的核心在于以篮球巨星迈克尔·乔丹(Michael Jordan)命名。
简而言之,乔丹体育和球星乔丹没有关系,而AJ则是球星乔丹授权命名。
乔丹体育发现,酷买网(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酷买网公司)、亚马逊卓越有限公司(简称亚马逊公司)在天猫、亚马逊等渠道销售耐克公司旗下“aj”球鞋的过程中标注了“乔丹”字样。
乔丹体育认为,以上两家公司的行为侵害了其名下“乔丹”系列商标享有的专用权,遂将两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一审法院认为,涉案行为不构成侵权,驳回了乔丹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乔丹体育不服,上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主张两被告在销售“aj”球鞋的过程中使用“乔丹”字样的行为构成商标性使用,将导致相关公众混淆,其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
两被告则认为,其在销售耐克“aj”球鞋时使用“乔丹”是基于“迈克尔·乔丹”姓名权的授权,属于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