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信部等6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加快改革发展与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长达9项38条,充分落实了去年末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的有关要求,是将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大力支持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促进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政策导向进一步明细化、具体化。内容上则涵盖解决融资难题和引导民营企业改革创新,进一步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环境。
以下为其中知识产权相关内容的摘编:
二、强化科技创新支撑
(四)支持参与国家重大科研攻关项目。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对民营企业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支持民营企业承担国家重大科技战略任务。
(五)增加普惠型科技创新投入。各地要加大将科技创新资金用于普惠型科技创新的力度,通过银企合作、政府引导基金、科技和知识产权保险补助、科技信贷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等方式,支持民营企业开展科技创新。
(六)畅通国家科研资源开放渠道。推动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进一步向民营企业开放。鼓励民营企业和社会力量组建专业化的科学仪器设备服务机构,参与国家科研设施与仪器的管理与运营。
(七)完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发展专业化技术交易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培育技术经理人。规范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推动知识产权融资产品创新。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为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创新提供知识产权一站式检索、保护和咨询等服务。
来源:中国专利保护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