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还记得2020年爆火的“今日油条”早餐店吗?这家早餐店因“撞脸”新闻APP今日头条,在网络上走红,吸引很多人前去消费打卡。
但因为招牌设计上和今日头条相似,这家公司惹上了官司,被今日头条所属的北京抖音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理由是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
近日,两家公司一审结果出炉。
一审法院认为, “头条”“今日头条”属于常用词汇,使用在新闻资讯领域固有显著性较弱,被诉侵权标识与涉案注册商标分别使用在完全不同的市场,抖音公司在餐饮领域不具有现实利益,双方在该市场上没有直接或间接的竞争关系,今日油条公司等未对驰名商标造成弱化、贬损或丑化,亦未不正当利用驰名商标市场声誉的情形。故即使涉案注册商标中的部分商标可以认定为驰名商标,今日油条公司等亦不构成对驰名商标的侵害。
至于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一审法院认为,今日油条公司使用的企业字号“今日油条”与“今日头条”区别明显,其在微信公众号、网站等使用的被诉侵权标识与“今日头条”手机APP的运行界面不构成相同或近似,二者的广告语及海报存在差异,故未构成不正当竞争。
最终,一审法院驳回了抖音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法院提到,对于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应当基于利益平衡原则合理划定保护界限,避免对市场自由和公平竞争空间的随意挤压。
对于这样的结果,抖音公司显然不服,据悉抖音公司已经提起了上诉,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对于像“今日油条”这种类似于蹭名牌的行为,你们感觉如何?会混淆两者的关系吗?欢迎留言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