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早间,恒大汽车在港交所公告称,相关地方人民法院于2024年8月2日就相关附属公司(恒大新能源汽车及恒大智能汽车)破产重整进行听证,相关地方人民法院裁定相关附属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需要指出的是,破产重整和直接破产有较大区别。破产重整不等于直接的破产,而是指针对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经由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以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的法律制度。
然而,随着破产重整消息的传出,恒大汽车更无人敢接盘,业内推测恒大汽车已经穷途末路。
构卓企服查询了解到,恒大新能源汽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名下有数百件商标信息。商标作为一项无形资产,其承载着一定的品牌商誉和市场价值,企业破产后是否能将其“变现”,使其继续发挥余热,成为企业及破产管理人尤为关心的问题。
一般而言,企业破产程序分为两种方式:破产重整和破产清算。如果企业选择破产重整,那么其结果是企业经过重整“复活”,其主体并不会消亡,名下商标仍然有“主”,自然不涉及如何处置的问题。
如果企业进行破产清算,那么清算后主体将灭失,其名下商标应该如何处置?从程序上讲,企业主体灭失前可以将其所拥有的注册商标作为一种资产进行处置,对注册商标进行资产评估,或进行拍卖变现,或直接由债权人继受,这两者均需要商标权利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商标转让申请,变更商标权利人。
对于已经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而言,虽然企业经营不善导致破产无可挽回,但商标的经济价值仍有“余热”,进行评估拍卖有利于盘活无形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