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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正郭敬明道歉10天后,我们不只是看热闹。

时间:2021-01-11 11:39:41编辑:构卓来源:知协当前位置:首页>>新闻快报>>版权

2020年2月22日,156名编剧、导演、制片人以及作家联名抵制有过抄袭劣迹的而且没有公开道歉的郭敬明和于正。联名信中明确指出郭敬明和于正屡屡以导师、嘉宾的身份出席各种综艺节目,进行话题炒作博取热度,引发业内的反感,特别是在抄袭中败诉后,郭敬明和于正迟迟没有道歉,拒不执行法律的判决,不畏惧法律,让更多的人开始厌恶郭敬明和于正。

 

被业内“孤立”的郭敬明和于正,无奈之下开始公开向抄袭对象道歉,时隔15年庄羽等到了郭敬明的道歉,时隔6年琼瑶也等到了于正的道歉。

 郭敬明道歉.jpg

于正道歉.png

网友热议是郭敬明公开道歉是因为在此时间点上,郭敬明担任导演的《晴雅集》正在院线放映,为了不影响电影的票房和口碑。但在郭敬明道歉之后,上线了仅11天时间的《晴雅集》还是下线了。

 

那么这些编剧早不联名晚不联名,为何要挑这个时间呢?真的是因为看不惯郭敬明导演的电影上映吗?

 

晴雅集.jpg

其实很简单,2020年12月18日的时候《中国艺术报》公布了一个消息,中国视协成立了电视界职业道德建设委员会,这个委员会给了这156名业内人士底气,让他们联名抵制有效果。

 

电视界职业道德建设委员会的成立,其目的营造风清气正的创作氛围和行业风气,强化电视艺术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意识,遏制行业不正之风。

 

的确,抄袭是对知识产权的极度不尊重行为,而被法院判决抄袭后拒绝道歉,更是对法律的藐视!

 

近年来影视圈屡屡发生抄袭和侵权纠纷。一度大火的《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和《甄嬛传》等影视剧,小说原作者都被爆出存在抄袭嫌疑。

 

随着网络小说IP的大量授权给影视行业,不禁让众人担忧网文和影视IP的版权保护问题。

 

网文作者和一般作家一样,都可以通过以下手段为自己维权。

 

首先,版权登记。通过版权部门或者法律文书来声明自己作品的版权归属以及改编条件,或是原作者保护个人权利的一个良好方式。作品登记不是著作权取得的必要手续,但版权登记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能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

 

其次,选择专业文学网站发表作品,会有更好的保障。因为一旦作品被抄袭,侵权行为会直接影响网站的收入,文学网站也有足够的动力去维权。现在大型文学网站一般都有专门主管知识产权的员工,相比作者更具备专业知识,更能及时阻止侵权人,进行维权。

 

最后,及时引入公权力的介入。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所以,当您的作品被抄袭,自己协商无果或无法制止时,及时使公检法部门介入,会是最有效的手段。

 

于正郭敬明道歉后10天后,我们不应该只是看热闹,调侃“道歉日”娱乐至死。通过这些案件我们应该反思,该如何更好的促进影视IP正常发展,怎样对IP未雨绸缪,保护原作者的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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