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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杰伦新歌MV被指抄袭,影视作品侵权如何判定?

时间:2019-09-19 14:17:55编辑:构卓来源:知协当前位置:首页>>新闻快报>>版权

前阵子,微博上#哪吒被指涉嫌抄袭#话题让网友吵炸了,纷纷谴责《五维记忆》为“蹭热度”不择手段,站队哪吒。

无独有偶,哪吒抄袭风波刚平息不久,周杰伦新歌《说好不哭》又被指出MV剧情疑似抄袭韩国女子组合KISS的MV《因为是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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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晚间,周杰伦在时隔一年四个月后,推出了全新单曲《说好不哭》,并且在市场上反响很好,线上数字销量大卖。

在这首单曲强势进攻时,有一部分网友指出,其剧情与《因为是女子》在前两分钟内容高度相似,都是打工女孩与男摄影师的爱情故事,并有相似情节。

 

任何作品都不可能排除对先前作品的借鉴,只是借鉴与抄袭两者之间的界限该在哪里。

在周杰伦新歌的这场抄袭风波里,《因为是女子》这部MV发布在2002年,明显早于周杰伦的《说好不哭》,并且由于《因为是女子》曾在国内广泛传播,很容易被合理推断为周杰伦创作团队先前接触过在先作品。

在有接触原作品的合理可能性下,关于是否抄袭的评断主要要素为“被诉侵权作品与原作品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

 

问题的难点在于,对于实质性相似的判定是比较难的,这也是目前判定影视作品是否抄袭的重要难点所在。

“虚无缥缈的思想、创意不受保护”是著作权法的基本原则,只有将无形的思想付诸于可见的具体表达,才能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因此,如果要剔除掉作品属于“思想”的部分,将“具体的表达”部分进行相似性对比,才能判定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

回到《因为是女子》和《说好不哭》相似判定中来,两者的故事情节部分可以作为“思想”剔除,而能够进行对比的应该是拍摄手法和角度等。

经专业人士分析,两部MV仅存在部分的相似镜头,从法律角度来看,很难构成“抄袭”,更可能构成合理的“借鉴”行为。

 

构卓gouzhuo.com提醒大家,对于自己的知识产权成果,要做好版权、商标等保护,防止他人抄袭;同时,也要注重原创,不要抄袭他人成果,维护自己和他人的正当权益。

 

本文参考来源:澎湃新闻

原文链接:http://www.sohu.com/a/341822856_26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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