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为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了第二批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建设经验做法组织报送工作。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司法部联合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推介第二批全国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建设典型经验做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国推广新一批13个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建设典型经验做法,我省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典型经验做法入选。
我省自2021年6月入选第二批7个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建设工作试点地方以来,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在加强制度建设、畅通受理渠道、规范案件审理、强化基础保障、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工作机制等方面,积极探索、主动创新。
在省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行政裁决法定依据、职责、案件受理范围、受理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期限、联系信息等,畅通受理渠道;与省高院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与省司法厅联合《安徽省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实施办法(试行)》,完善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和建立行政裁决申请权告知制度;建立了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制度,聘任技术调查官146名;指定专人赴市县组织专项培训10多场次,共培训千余人次;利用案卷集中评查对行政裁决典型案例集中点评、观摩和分享;利用电视电话会议推广市局知识产权行政裁决工作经验。合肥探索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先调解后裁决的纠纷解决机制;宣城市创新开展线上专利行政裁决案件口头审理;芜湖市弋江区局办理的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调解案件获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确认等。目前,全省省具备专利行政执法资格人员近140人,具备行政执法这个执法人员454人,行政裁决业务骨干57人,全省知识产权系统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工作能力显着提升。
“安徽打出行政裁决制度建设组合拳”典型经验做法
安徽以 “谁来裁、裁得准”为重点打出行政裁决制度建设组合拳。
一是出政策明职责。《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办法》明确“县级以上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请求依法作出行政裁决”。
二是印方案推创新。印发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试点建设实施方案,在合肥等地探索建立行政裁决先行调解机制,在宣城等地推广行政裁决案件线上口头审理,在阜阳等地开展技术调查官参与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试点工作。
三是重规范提质量。印发《关于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安徽省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建立行政调解司法确认和行政裁决告知制度。修订《安徽省专利行政裁决工作手册》,统一办案程序和实体标准,规范行政裁决办案工作。
四是定办法严考核。印发《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检查考核办法》,将行政裁决办案量和结案量等纳入知识产权考核指标,压实属地责任。2021年安徽共办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1495件,办案周期较法定期限缩短近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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