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事业最近频频接收政策利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热度仍在升温。近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发布(下称《意见》),就加快培育贸易竞争新优势,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提出若干意见。《意见》中再次强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信用体系建设。”
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摘编) 二、加快创新驱动,培育贸易竞争新优势 (二)增强贸易创新能力。构建开放、协同、高效的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强化制造业创新对贸易的支撑作用。推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与贸易有机融合,加快培育新动能。加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充分利用多双边合作机制,加强技术交流与合作。着力扩大知识产权对外许可。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 (四)加快品牌培育。大力培育行业性、区域性品牌。在重点市场举办品牌展览推介,推动品牌产品走向世界。加强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保护和打击假冒伪劣工作,鼓励企业开展商标和专利境外注册。强化品牌研究、品牌设计、品牌定位和品牌交流,完善品牌管理体系。加强商标、地理标志品牌建设,提升中国品牌影响力。 七、深化改革开放,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贸易环境 (二十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对侵权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积极参与相关国际规则构建。完善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推进商务、知识产权、海关、税务、外汇等部门信息共享、协同执法的监管体系建设。建立经营主体信用记录,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