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近似的判定规则是什么?近似商标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众所周知,最常见的商标驳回的原因之一就是因为商标近似而被驳回的,了解商标近似的判定标准,合理的避免商标近似,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那么,商标近似的判定规则是什么?近似商标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下面请看构卓小编详细介绍。
一、商标近似判定原则:
1、基于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
2、需要将商标作为一个整体与商标的主要部分进行比较,比较应当在比较对象隔离的情况下分别进行;
3、判断商标是否相似,应当考虑被保护商标的显着性和知名度。
二、商标近似认定标准:
1、纯文本商标的近似性判断标准:应以是否足以引起相关公众的混淆和误解为标准。对文字商标进行比较,综合考虑文字的发音、字形、含义、排列等因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类似商标:(1)字形相似;(2)文字不同,读音相同,意义相同;(3)文字不同,读音相同,字形相似文字无意义(4)由三个以上无明确意义但顺序相同的词组成;或者虽然排列顺序不同,但发音相似,字形相似(5)对于由外文字母组成的无意义商标,有些字母相同,排列顺序相同,或者虽然排列顺序不同,但发音和字形相似。
2、纯图形商标相似度的判断标准:应以注册商标与被控侵权商标的外观是否足以引起相关公众的混淆和误解为依据。外观比较应从平面构图和设计两个方面进行。注册商标与被指控侵权商标虽然存在差异,但给有关公众的总体印象基本相同;或者如果这两个图形比较小,相关公众难以用一般的注意程度来识别其构图和设计,只要这两个图形的整体外观相似,就可以认定为近似商标。如果两幅图形的构图、设计相似,即使所反映的颜色或事物不同,也应视为近似商标;相反,如果两个图形反映的是同一事物,但构成和设计不同,则不应将其视为近似商标。
3、图形、文字组合商标的近似性判断标准:图形、文字组合商标有下列情形之一,足以引起有关公众的混淆和误解的,可以认定为近似商标:(1)商标整体相似;(2)商标文字相同或者近似;(3)商标文字不同,图形相同或者近似;(4)组合商标在不同部位使用的,应当分别进行比较。比较时,应当考虑商标各部分的使用部位、有关公众的关注程度以及是否认为是商标的使用。如果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是组合商标的主体,那么相关公众对组合商标的总体印象主要来自标志。如果这种使用足以引起相关公众的混淆和误解,则应认为两者是相似的;否则,不应将其视为近似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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