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在收到撤三答辩通知书30天内积极答辩,提供使用证明,或者及时办理新的注册。
一、提供使用证据
所谓的连续三年使用证据是指商标注册公告后连续三年使用证据,商标局认可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是指
1、商标设计理念及其独创性、使用情况(知名度) |
2、企业简介 |
3、企业所获得的各项荣誉或在行业内的排名情况 |
4、企业最近三年的销售合同和发票 |
5、企业对外宣传的媒体报道或图片广告(具体到合作媒体、并提供合作合同及发票) |
6、企业销售产品的外观彩图 |
7、最早使用此商标的证明材料 |
8、其他可证明企业产品知名度的证据材料
二、新注册同名和同类别商标 |
-
商标无效和商标异议的区别是什么?有何不同?在当今的市场经济中,商标是我们识别一种商品和一个企业的重要标志,商标作为一···
2022-02-25阅读全文 >>
-
目前,商标恶意抢注、傍名牌、搭便车的行为时有发生,当我们发现有人注册影响我们自身权益或者影响公共利益等商标时,要及时对处···
2020-10-26阅读全文 >>
-
前言:商标异议程序的设置,旨在加强社会公众对商标审查工作的监督,商标异议减少审查工作的失误,强化商标意识,给予···
2019-06-26阅读全文 >>
-
商标异议什么意思?商标异议申请应提交哪些材料?商标异议是由申请人就商标注册事宜向商标局提出相反的意见,一旦申请人提出···
2022-08-19阅读全文 >>
-
我们在网上进行品牌搜索时,经常可以看到品牌方做的广告。当你搜A家品牌时,跳出来的却是B家品牌的广告,这种情况似乎很常见。近···
2021-08-19阅读全文 >>